第(3/3)页 唉声叹气间,刘荣的目光,便不由自主的落在了街道旁,一间占地不过两步长宽,却里外三圈围满了人的包子铺。 看着竹木所制的蒸笼中,正飘出缕缕白雾; 闻着口鼻间,那飘出半条街远的肉香。 刘荣会心一笑。 而后,又自顾自沉沉点下头。 “朕打算让郅都走一趟。” 冷不丁一声低语,惹得程不识本能的皱起眉头。 便见刘荣将目光移向远方,稍昂起头,悠然又一声长叹。 “自孝景皇帝大行,郅都便因为恶了皇祖母,而被整个朝堂所排挤。” “——本就是先皇的鹰犬孤臣,恶了东宫,又没有朕出面硬保,处境自是艰难无比。” “朕本有意,让郅都去边关——为一郡之守,自军中寻条出路。” “但有皇祖母在,朕即便有心,也总得寻一个合适的契机······” 说话间,君臣二人一路缓行,也已是来到了司马门外。 才刚闹出‘给程不识封侯’这种大新闻,又在大庭广众之下,拉着程不识在长安城招摇过市; 若是再把程不识单独拉回宫里畅谈,那程不识在坊间舆论口中,只怕就要坐实‘幸佞之臣’的骂名。 似乎也明白这一点——几乎是在司马门出现在视野范围内的同一时间,程不识便本能的放缓了脚步。 待走到宫门外,更是主动驻足,摆出一副‘陛下若无他事,臣这边请辞’的架势。 这就是刘荣喜欢程不识的点。 ——哪怕把他踩到土里去,他也不会谄媚; 就算把他捧到天上去,他躬身行礼时,腰杆也不会弯不下分毫。 程不识,就好像永远都是那个程不识。 行军打仗如此,混迹朝堂如此,为人处事,也依旧如此······ “假郅都以天子节,遍访关中,因王事而伤残者,录名于册。” “出少府内帑钱、粮,按月调给米粮、俸钱,按年赐下布帛、酒肉。” “事成之后,便借着这个功劳,把郅都送到雁门去······” ··· “此战过后,匈奴人怕是宁愿饿死,也绝不愿再自朝那入北地。” “李广迁于荆吴,雁门郡,便需一老成宿将。” “——朕,欲进卿为前将军,任雁门守。” “至于郅都,便是朕配给卿的雁门尉······” 当刘荣说到‘朕打算让你做前将军’时,程不识本能就要开口推辞; 待听到苍鹰郅都,要在雁门做自己主管军务的第一扶手,程不识又下意识皱起了眉头。 刘荣却没给程不识开口的机会,只自顾自开口道:“卿治军严谨,行军作战一板一眼,步步为营。” “李广治军从宽,行军杂乱无章,向来都是想一出是一出——别说是敌人,就连李广自己,都不知道自己下一步要干什么。” “——郅都,是有军略在身的。” “而且在朕看来,郅都此人,便是同时兼具卿和李广二人的优点,又自成一派的将材!” ··· “把郅都送到雁门——送到卿身边,一来,是让郅都好生磨砺一番,去去锐气,学学卿身上的守成之道。” “二来,也是想让郅都在卿身边、在边关得到更多历练,好尽早成长为可以独当一面,乃至连战连捷的战克之将!” “——我汉家,不能只有一个程不识~” “朕,也不愿意再经历一次‘除了程不识,便只有李广可用’的凄苦······” 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