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六十七章-《我卖包子那些年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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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是这个好朋友崛起了之后并没有忘记自己,而是把自己介绍给了他所在的组织。
知道这是魔教的组织之后,杨一聪非常抗拒,但是组织给了他一滴神血,把他转化成了神族,在初次吞噬心脏实力暴涨之后。
杨一聪觉得自己之前辛辛苦苦的练功,只有那么一小点点进步,实在是太蠢了。
从今以后杨一聪彻底沦陷为人族的叛徒。
为了得到心脏无所不用其极,把自己从书上学到的计谋全部用到了人族身上。
在五年前杨一聪被派到这座城市进行潜伏渗透,在吞噬了一个本地异能者心脏之后,按照组织的要求变成一个普通的异能者潜伏了下来。
当城市混乱起来,杨一聪知道组织的渗透已经成功了,可以放心大胆的吞噬心脏,提高实力。
也不用怕被神都派过来的锦衣密探抓住,引起神都派高手过来围剿。
只是竞争者太多了,杨一聪这么聪明的人,想到了一个绝佳的方法。
于是指挥着一些人跟自己跑进了自己开辟的地下空间,杨一聪可以说把自己得到的异能发挥到极致,在地下开辟了一个庞大的空间,就是为了装下更多的人。
而这些人也不疑有他,毕竟活命要紧。
一窝蜂的塞满了整个地下空间。
让杨一聪笑得合不拢嘴,看来晋升为中级圣徒不用发愁了,也不用和其他低级圣徒抢,避过一些中级圣徒的猎杀,完完全全的晋级。
杨一聪认为自己太聪明了。
在黑暗的地下空间,杨一聪慢慢的用土系异能分开一些人,慢慢的吞噬。
直到把最后一批人吞噬完毕之后。
杨一聪终于晋升为中级圣徒,还向着高级圣徒迈进,终于可以从土里面出来。
杨一聪这种行为叫做苟,可是他偏偏遇到了另一个苟道中人郑景仁。
明明实力已经很高了,可是还是小心翼翼的在地底穿行郑景仁。
而且遇上了正在土里向上面攀爬的杨一聪。
两人都是苟道中人,那就看谁更苟一点,结果不言而喻。
郑景仁直接潜入更深的地下,抓住杨一聪的腿,直接往下面拉,这地方离地面太近了,在深一点的地方动手安全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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